2019江苏常熟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工作须知
时间:2019-01-23 22:17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二、 考务安排:见附件 三、提交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 1. 采用统一规格的A4纸,所有复印件需核实,签字、加盖公章。 2. 所有复印件按照顺序排好(顺序要求附后,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审核确认),左上角用订书机订好一份。 3.报名资料原件可放入档案袋,入门考毕业证书要上交省里验证,其他原件现场审核确认后退回。 四、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5)中专学历跨省招生的,提供生源地招办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 (6)现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留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留复印件)(民营机构需要提交社保材料); (8)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9)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7.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中医全科、急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收复印件)。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点审核原件后现场返还原件留复印件,入门考或外省到本省补考的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考点。 五、审核确认 1.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上网报名、打印申报表,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打印确认单后,请考生认真核实信息,考生一旦确认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是代签,出现差错也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按期确认者视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3.时间:1月22 日-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地点:富阳路6号,常熟市卫计委1016室。 六、公示 报考初、中级资格的人员须将其学历、专业、现有及报考职称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一周。出现举报情况,各单位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资格考试: ①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三年; ②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一年; ③受到行政处分还在处分期内; ④伪造学历或者试用期有违纪行为未满二年; ⑤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9年开始,考生须经过省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缴费。请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 (二)报考中级资格时,对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暂不作要求,副高时审核。 (三)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中专学历跨省招生的,提供生源地招办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首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中专学历人员:江苏生源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江苏省招办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非江苏生源毕业生提供当地省教委(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 (四)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根据苏卫科教[2010]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苏政办发〔2017〕13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晋升、聘任主治医师的必备条件。 (六)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学校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自2019年起,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人员,可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不可提前1年报考) 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注册范围须包含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 (七)自2019年起,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代码392),报考急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注册范围为急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 (八)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九)首次报考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普通全日制卫生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卫生健康系统内非医疗、公卫机构(不含参公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卫生管理资格,毕业专业可为卫生管理或医学卫生类专业。已具备卫生管理资格的人员,毕业专业可为“相近专业”。对于2018年已参加卫生管理各级别考试未能通过,今年补考的,毕业专业可为“相近专业”。 (十)平考卫生管理专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卫生(医、药、护、技)专业初中级资格,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营医疗机构报考人员应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 (十二)报考单位名称要统一,工作单位名称须填写全名,每个单位必须使用统一名称(按照编委批准的名称(相同名称、相同字数)),最好与单位公章的名字统一,比如常熟市某某医院、常熟某某诊所。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