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综合保税区顶层设计出台 将致力打造“五个中心”
时间:2019-01-31 06:1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意见》指出,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逐步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专业设备开展软件测试、文化创意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跨境服务贸易。 近年来,跨境电商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交易进出口总额超过900亿元,同比增长80.6%。而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18年前10个月,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已达到1110.4亿元,同比增长86%。 同样在1月25日,商务部官网消息称,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电子商务非正式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和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美国、欧盟、俄罗斯、巴西、尼日利亚、缅甸等共76个世贸组织成员签署《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确认有意在世贸组织现有协定和框架基础上,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 白明认为,在综合保税区内逐步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是对综保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打造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不能仅仅依托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未来在功能、定位、便利化政策等多个方面很有可能迎来转型升级。 记者注意到,围绕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国家在政策层面也是不断加码。2018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该项政策已经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