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12)
时间:2019-02-02 23:5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除上述第(7)、(12)、(17)、(18)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契约规定,无法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契约规定,无法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2.其他资产构成 ■ 13.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4.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