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时间:2019-02-17 08:15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6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13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介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0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上述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可通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 本基金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自2016年11月1日起,本基金实施新的管理费率以及赎回费率。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月3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年7月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 注:公司股东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完成股改,企业名称变更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产品开发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市场部、交易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电子商务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责任编辑:波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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