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时间:2018-12-26 07:4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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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今日发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办法》指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一)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乡镇、村落、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存的重要场所开列清单,并已经制定实施保护办法和措施; (六)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七)在省(区、市)内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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