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最高可贷50万元/人
时间:2019-04-10 22:1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分享到: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增设一个档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最高可贷50万元/人。 在此之前,佛山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设定两个档次,分别是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最高可贷30万元/人、累计缴存满两年的最高可贷40万元/人。 同时,佛山将调整对普通住宅不超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的认定方式。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款计算可贷款额,超过的部分由购买人自行解决。
相关新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