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2)
时间:2019-04-22 15:3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4、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4月30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4月29日(T-2日)刊登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5、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T-5日)及2019年4月25日(T-4日)每日9:30-15:00。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电子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关于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6、所有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初步询价初始日前一日(2019年4月23日(T-6日))12:00前在协会完成注册,同时须于2019年4月23日(T-6日)12:00前完成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全部核查材料。 7、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19年4月22日(T-7日)为基准日,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网上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19年5月6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4月2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8、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且应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申报。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注册,可参与首发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400万股,超过400万股的部分,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11、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其报价具体信息将在2019年4月30日(T-1日)刊登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 12、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13、发行过程中,若网下投资者出现违反《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将其违规情况报协会备案。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4月22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三)发行规模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规模不超过4,001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网下初始发行股数为2,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48%,网上初始发行股数为1,10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52%。 (四)回拨机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责任编辑:波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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