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7)
时间:2018-12-29 19:02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6)基金因黄金现货合约交易、结算、仓储以及在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过程中因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过户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租借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过户费、仓储费)以及其他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及上市年费; (9)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黄金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因基金运作而发生的,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管理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与份额类别等因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1)调低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率 在场内份额的实物申购、赎回方式下,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场内份额时,申购赎回办理机构不收取佣金;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场内份额时,申购赎回办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投资人参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现金申购、赎回,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7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和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4. 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