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月1日起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附热点问答)(2)
时间:2019-05-07 13:12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答:考虑到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较为困难的现状,在标准实施后,对于2019年7月1日(不含当日)以前购买的国五(二)排放标准的车辆(尚未注册登记的)可凭购车发票和本人沪牌额度单(发票与额度单姓名必须一致,额度单姓名与购车发票不一致的须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继续办理注册登记,对于自2019年7月1日(含当日)后新购置的轻型汽车按照国6b标准进行注册登记。 问6:我有一辆国五(二)标准轻型汽车已经在外地车管所转出,但未来得及于7月1日的时间节点前在上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该怎么办? 答:考虑到该特殊情况,规定2019年7月1日(不含当日)前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标准车辆,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问7:我家的国五(二)阶段标准小汽车还能正常使用吗? 答: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6b标准是新车标准,对国五(二)阶段及以下的在用轻型汽车不受新标准的影响。您拥有的轻型汽车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环保年检即可。 问8:国六标准轻型车应该加注什么油品? 答:本市所有在用车辆应该加注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2018年10月1日,本市800余座加油站已提前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2019年1月1日全国也已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