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中证北京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5)
时间:2019-05-10 21:28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中证北京5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旨在反映北京市属国企和科技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走势。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摘自本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股票投资中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上述股票投资组合不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18年9月27日,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等税负;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