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明确禁食 多个地铁车厢内可见乘客饮食(2)
时间:2019-05-17 19:55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新京报记者在一份执法人员开出的“轨道交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郑女士被罚的理由就是“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缴纳了50元罚款后,郑女士发朋友圈说,“以后一定要乖点”。 昨天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南京市地铁交通保护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李先生介绍,地铁执法队伍隶属于南京地铁集团。南京地铁线路长300多公里,有200多个车站,目前有300多人从事执法工作,所有的列车、车站以及地铁保护区都有执法人员全天巡视。 目前,南京地铁部门对饮食的规定具体到“禁止喝所有瓶装饮料”,乘客只可以饮用瓶装矿泉水或自带的茶水,但病人等特殊人员不会给与处罚。而对于违规饮食的乘客,执法人员则会依据现场情况处罚,一般是给予行政警告或者罚款,罚款金额从20到100元不等。 李先生告诉记者,规定刚实施时有很多乘客表示不理解,“乘客觉得我就在地铁上吃点东西,喝点饮料也没产生多大影响。”但随着执法力度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乘客了解到法律规定,目前列车上有很多乘客会主动制止他人饮食。而对于不配合执法的人员,执法人员会去寻求公安的支持和帮助。 对于刚刚实施“禁食”等规定的北京地铁,李先生的建议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好头”。他表示执法是很重要的环节,而在执法之外,也需要相关部门多宣传,争取广大乘客的理解和支持。 《西安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对在车厢内饮食的乘客,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对于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的乘客(婴儿、病人饮食除外),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有“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的规定。(裴剑飞 张静姝 见习记者 姚远 实习生 徐丹)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