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
时间:2019-05-28 09:49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5月27日晚间,*ST天圣(002872)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简称“重庆一分检”)起诉书。起诉书显示,*ST天圣、大股东刘群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一案,由重庆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由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 同时,*ST天圣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刘群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及李洪(原公司总经理)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由重庆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 2016年12月下旬至2018年4月期间,*ST天圣全资子公司天圣重庆以公司全资孙公司国中医药的名义生产中药饮片,但未按规定制作生产记录,成品未经质量检验,未按规定使用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等,并以国中医药名义对外销售。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天圣重庆以国中医药名义生产的中药饮片按假药论处。 公告显示,经公司查明,天圣重庆在2016年12月下旬至2018年4月期间,生产中药饮片并由国中医药对外销售的主要原因系国中医药因生产车间拆除且无法生产,而天圣重庆于2016年9月13日已经取得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天圣重庆于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进行了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2017年4月10日,天圣重庆取得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因此刘群决定由天圣重庆生产中药饮片并由国中医药对外销售。 公司表示,上述中药饮片涉及金额合计445.8万元,销售中药饮片金额合计396.98万元,占公司年销售收入均不足0.5%。上述中药饮片对公众健康无重大不良后果,未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国中医药已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发布的《责令召回通知书》及时召回了相关产品并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波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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