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8)
时间:2019-01-06 14:28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四)-(十)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若无特别说明,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一)-(十)项费用”已包含增值税,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提示,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在“基金管理人”一章中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更新了董事何春梅女士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燕文波先生的信息; (4)更新了董事陆晓隽先生的信息; (5)删去了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的信息; (6)更新了独立董事徐同女士的信息; (7)更新了独立董事施宇澄先生的信息; (8)新增了独立董事孙伟先生的信息; (9)删去了副总经理胡昕彦女士的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更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基金的投资”一章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至2018年9月30日。 6、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描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9月30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