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10)
时间:2019-02-04 00:4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 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新增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5、新增了“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基金的募集情况,删除了发行期基金募集的基本要素内容,如募集方式、场所、期限、对象等部分。 6、新增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基金合同生效的相关信息,删除了基金备案的 条件及基金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7、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09月30日)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8、新增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说明了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A自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30日、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9月30日的基金业绩;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C自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30日、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9月30日的基金业绩。 9、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示了自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21日涉及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