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10)
时间:2019-02-04 00:4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187,674.33 4应收申购款42,586.16 5其他应收款- 6其他- 7合计230,260.49 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6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A 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12/26-2012/12/310.0648%0.0076%0.0222%0.0000%0.0426%0.0076% 2013/01/01-2013/12/313.6399%0.0068%1.3500%0.0000%2.2899%0.0068% 2014/01/01-2014/12/314.3770%0.0129%1.3500%0.0000%3.0270%0.0129% 2015/01/01-2015/12/314.0625%0.0127%1.3500%0.0000%2.7125%0.0127% 2016/01/01-2016/12/312.9447%0.0052%1.3537%0.0000%1.5910%0.0052% 2017/01/01-2017/12/314.0881%0.0027%1.3500%0.0000%2.7381%0.0027% 2018/01/01-2018/09/302.8808%0.0021%1.0097%0.0000%1.8711%0.002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12/26)-2018/09/30 24.1786% 0.0085% 7.7856% 0.0000% 16.3930%0.0085% 2、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B 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12/26-2012/12/310.0681%0.0077%0.0222%0.0000%0.0459%0.0077% 2013/01/01-2013/12/313.8910%0.0068%1.3500%0.0000%2.5410%0.0068% 2014/01/01-2014/12/314.6278%0.0129%1.3500%0.0000%3.2778%0.0129% 2015/01/01-2015/12/314.3125%0.0127%1.3500%0.0000%2.9625%0.0127% 2016/01/01-2016/12/313.1917%0.0052%1.3537%0.0000%1.8380%0.0052% 2017/01/01-2017/12/314.3378%0.0027%1.3500%0.0000%2.9878%0.0027% 2018/01/01-2018/09/303.0661%0.0021%1.0097%0.0000%2.0564%0.002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12/26)-2018/09/30 25.9099% 0.0085% 7.7856% 0.0000% 18.1243%0.0085%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