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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业板PA: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
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7日证监许可[2018]145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
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
认购3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
3月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
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
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
过3 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发售
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投资
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


7、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创业板指
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


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
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
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
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成份
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
设上限。


10、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
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发售代
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由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人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合法,且该股票属于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允许流通且可参与竞价交易的股票。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为
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利。


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如出现个股价格异常波动或投资者申报数量异常等其他
异常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临时全部或部分拒绝对该
股票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发售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及时查询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的确认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电话(400-800-4800)、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本公告仅对“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
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18、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人亦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9、各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
售代理机构咨询。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亦称“一
级交易商”)名单,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
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型
基金中属于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与创业板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证券投资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基金中基金、货
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
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
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开展基
金募集或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元初始面值或1.00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
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
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
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
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
风险、参考IOPV 决策和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
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1、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创业板ETF

场内简称:

创业板PA

基金代码:

159964

2、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7、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8、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销售相关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中“(三)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11、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9年2月18日到2019年3月1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
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
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
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2月
18日至2019年3月1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
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 亿元人
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
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
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
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募集
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
者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人进
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


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5)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
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
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发售代理机构将已冻结的
网下股票认购所冻结的股票予以解冻。


二、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认购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一)已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
再办理开户手续。


(二)尚无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
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
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参与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
易所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结算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
其拥有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三、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份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
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300万

0.5%

300万≤M<500万

0.2%

M≥500万

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
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可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
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
金。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
佣金)。


认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
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佣金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2)认购佣金适用固定费用时:

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
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现金方式认购本基金100,000份,假
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则需准备的资金数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0.8%=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100,800元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份,则需缴纳认购
金额100,800元,其中认购佣金800元。


(2)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
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时: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网下现金认
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网
下现金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500,000份,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
息为10.81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1.00×500,000×0.80%=4,000元

认购金额=1.00×500,000×(1+0.80%)=504,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500,000=500,000元

又设该笔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了10.81元的利息,则


利息折算的份额=10.81/1.00=10份(保留至整数位)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500,000份,则需缴纳认购金额
504,000元,其中认购费用4,000元,并可获得利息转换的份额10份,获得500,010
份本基金份额。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
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计算。


(3)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投资者应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
选成分股。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或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 (第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有效认购数量)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股票总只数。


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
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T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
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
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T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
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
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
×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登记机构完成清算交收的股
票股数。其中,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
算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
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基金
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
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
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人的有
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或
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
用(或佣金)。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
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费用(或佣金)的,根据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
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费用(或佣金),并从投资
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基
金份额支付费用(或佣金),则认购费用(或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
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费用(或佣金)比率)×费
用(或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
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
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
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
佣金比例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

认购佣金=1.00×239,400×0.8%=1915元(保留至整数位)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元的认购
佣金。


例二:续上例一,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
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239,400/(1+0.8%)×0.8%=1900元(保留至整数位)

净认购份额=239,400–1900/1.00=237,500份。


4、认购限制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
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
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
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
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股票
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5、网下股票认购的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
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
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认购规模受限的
个股一般不超过20只。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
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6、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人进行


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
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7、募集期间的资金、股票与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投资者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基金募集
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周六、周日和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二)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 份或其整
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三)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
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 (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9:30-17:00。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 万份以上(含5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
不设上限。



3、投资者须先开立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然后向本公司直销网点提供下
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
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受益所有人身份
声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在认购当日16:3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
户:

(1)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账号:0122500000624

大额支付号:30758402112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桂园支行

(2)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000020829200412316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08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3)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4201503500059188168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40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4)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443066450018010046284

大额支付号:30158400046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学府支行

(5)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1-005000040018488

大额支付号:103584000507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6)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账号:337010100101234454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户名须填写完整,包含括号和括号里的全部内容。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个人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金到账,方可视为有效申
请;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未到账,实际资金到账之日提交的申请可视为
有效申请;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到账,但是晚于规定时间,则当日提交
的申请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发售代理机构

1、认购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
受理)9:30 至16:3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
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 (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9:30-17:00。


2、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
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者以创业板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
需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
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如登记机构办理股票过户时,投资者可用股票
余额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无效,不影响该证券账户其他股票换购
本基金份额。


具体认购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
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发售代理机构

1.认购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上午9:30-11:30 和
下午1:00-3:0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 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
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七、清算与交割

1、募集期间现金认购资金全部存入本基金募集专户。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
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基金募集结束后由登记结
算机构将其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
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含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市值)产生的利息
一并划入在托管人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
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
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
方各自承担,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发售代理机构将已冻结的网下股票认购所冻结的股票予以解
冻。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年1月7日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电话:0755-22623179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吴小红

网址: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117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

4、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117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联系人:陈怡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
的将被调出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
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
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 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
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等其他异常情
形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遇创
业板指数成分股调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股票换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分
股清单为准。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代码

证券名称

代码

证券名称

代码

证券名称

代码

证券名称

300001

特锐德

300098

高新兴

300222

科大智能

300413

芒果超媒

300002

神州泰岳

300101

振芯科技

300226

上海钢联

300418

昆仑万维

300003

乐普医疗

300113

顺网科技

300244

迪安诊断

300433

蓝思科技

300009

安科生物

300115

长盈精密

300251

光线传媒

300450

先导智能

300010

立思辰

300122

智飞生物

300253

卫宁健康

300454

深信服

300012

华测检测

300124

汇川技术

300266

兴源环境

300459

金科文化

300014

亿纬锂能

300133

华策影视

300271

华宇软件

300463

迈克生物

300015

爱尔眼科

300136

信维通信

300274

阳光电源

300474

景嘉微

300017

网宿科技

300142

沃森生物

300285

国瓷材料

300474

胜宏科技

300024

机器人

300144

宋城演艺

300287

飞利信

300496

中科创达

300026

红日药业

300145

中金环境

300294

博雅生物

300498

温氏股份

300027

华谊兄弟

300146

汤臣倍健

300296

利亚德

300529

健帆生物

300033

同花顺

300156

神雾环保

300308

中际旭创

300558

贝达药业

300036

超图软件

300159

新研股份

300315

掌趣科技

300601

康泰生物

300038

数知科技

300166

东方国信

300316

晶盛机电

300616

尚品宅配

300053

欧比特

300168

万达信息

300323

华灿光电

300618

寒锐钴业

300055

万邦达

300170

汉得信息

300324

旋极信息

300628

亿联网络




300058

蓝色光标

300180

华峰超纤

300347

泰格医药

300634

彩讯股份

300059

东方财富

300182

捷成股份

300355

蒙草生态

300666

江丰电子

300068

南都电源

300188

美亚柏科

300367

东方网力

300676

华大基因

300070

碧水源

300197

铁汉生态

300373

扬杰科技

300699

光威复材

300072

三聚环保

300199

翰宇药业

300377

赢时胜

300741

华宝股份

300073

当升科技

300203

聚光科技

300383

光环新网

300747

锐科激光

300078

思创医惠

300207

欣旺达

300408

三环集团

300750

宁德时代

300088

长信科技

300212

易华录

300409

道氏技术

300760

迈瑞医疗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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