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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12)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除上述第(6)、(9)、(10)项另有规定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涨跌幅×65%+上证国债指数涨跌幅×35%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95%。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仓位将保持在65%左右,债券仓位将保持在35%左右。因此,业绩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可反映出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沪深300指数;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正式发布,是反映沪深两个市场整体走势的“晴雨表”。沪深300指数的运行结果显示,该指数走势强于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为A股市场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三、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的四季报数据。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975,577,885.4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0.5608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0.8708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五、基金的业绩

(责任编辑: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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