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7)
时间:2019-01-07 00:33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② ③ ④ 2018年 1月1日 至 -12.02% 1.69% -4.67% 0.61% -7.35% 1.08% 2018年 9月30日 2017年 12.54% 0.89% 10.30% 0.32% 2.24% 0.57% 2016年 9.05% 1.78% -4.29% 0.71% 13.34% 1.07% 2015年 5.66% 0.48% -4.59% 1.12% 10.25% -0.64% 2014年 8.50% 0.17% 6.76% 0.15% 1.74% 0.02% 自基金成 8.50% 0.17% 6.76% 0.15% 1.74% 0.02% 立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 23.79% 1.17% 2.51% 0.68% 21.28% 0.49% 2018年 9月30日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4年1月24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于2014年1月24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 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2.本基金于2015年5月19日修改了基金合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修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方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