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期摘要(10)
时间:2019-05-12 22:5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200万元 1.0% 200万元≤M<500万元 0.6%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少于7日(不含7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不含 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本基金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不含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 月(不含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30日 0.75% 30日≤T<6个月 0.50% T≥6个月 0 注:1年指365天。 3.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 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少于7日 (不含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7日但少于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