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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6)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356号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单 峰魏 佳 亮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2019年3月26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7.4.7.1 4,531,480.05 8,312,814.27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1,820,958.47 155,021,109.04

其中:股票投资 71,820,958.47 155,021,109.0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169,752.49

应收利息 7.4.7.5 194.02 432.55

应收股利 56.95 -

应收申购款 19,176.56 58,06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6,371,866.05 165,562,178.27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0,336.00 1,253,103.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405.18 208,564.47

应付托管费 19,881.07 41,712.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49,167.43 340,230.20

负债合计 568,789.68 1,843,611.51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63,880,933.48 109,347,852.3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1,922,142.89 54,370,714.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803,076.37 163,718,566.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371,866.05 165,562,178.27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87元,基金份额总额63,880,933.48份。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8年1月1日至 2017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5,623,497.77 65,538,840.90

1.利息收入 15,250.46 29,224.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5,250.46 29,224.8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695,941.96 12,266,646.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0,002,086.12 8,164,055.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1,693,855.84 4,102,591.0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27,361,789.03 53,170,346.15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578.31 43,054.73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6,520.53 29,569.17

减:二、费用 2,579,388.24 5,425,684.36

1.管理人报酬 1,626,482.33 3,716,326.60

2.托管费 325,296.55 743,265.3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246,239.99 580,523.4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19 381,369.37 385,569.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8,202,886.01 60,113,156.5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02,886.01 60,113,156.54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09,347,852.33 54,370,714.43 163,718,566.76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18,202,886.01 -18,202,886.01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45,466,918.85 -24,245,685.53 -69,712,604.38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70,942.83 1,798,213.43 5,769,156.26

2.基金赎回款 -49,437,861.68 -26,043,898.96 -75,481,760.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63,880,933.48 11,922,142.89 75,803,076.37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20,478,006.35 42,844,406.14 263,322,412.49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60,113,156.54 60,113,156.54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111,130,154.02 -48,586,848.25 -159,717,002.27

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099,295.14 3,631,269.95 13,730,565.09

2.基金赎回款 -121,229,449.16 -52,218,118.20 -173,447,567.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09,347,852.33 54,370,714.43 163,718,566.76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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