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9)
时间:2019-03-31 19:1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50号)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自2006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1日。募集对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投资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在基金存续期间内,如果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本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投资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1.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2.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以电话或互联网或其他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6年9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