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6)
时间:2019-03-31 12:08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严肃制度规章执行力,合理保障公司运营及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四十余项,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清算、产品开发、员工行为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监管机构通报的业内问题,以及公司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受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积极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提供合规意见或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 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8,388,676.96元。 本基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盛盛崇混合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0,653.65元(长盛盛崇混合A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72,919.84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266.19元),长盛盛崇混合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281,293.92元(长盛盛崇混合C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1,693,671.80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412,377.88元)。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8月1日期间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9,264.30元,向C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8,379,412.66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度,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276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 盛盛崇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长盛盛崇混合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盛盛崇混合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长盛盛崇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长盛盛崇混合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长盛盛崇混合 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长盛盛崇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盛盛崇混合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 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长盛盛崇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叶尔甸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7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636,682.94 984,571.35 结算备付金 - 319,090.91 存出保证金 4,544.73 43,546.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54,926,000.00 77,216,051.93 其中:股票投资 - 61,360,129.9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4,926,000.00 15,855,922.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000,000.00 7,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1,724.79 104,334.85 应收利息 7.4.7.5 2,673,093.73 272,271.8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75.25 7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62,243,721.44 86,440,567.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9,189,501.21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685.42 704.2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410.78 62,293.92 应付托管费 10,401.81 10,382.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347.36 7,305.2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8,590.90 3,272.76 应交税费 3,862.44 - 应付利息 25,061.48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59,008.13 163,500.00 负债合计 39,380,869.53 247,458.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1,510,904.34 79,013,567.26 未分配利润 7.4.7.10 11,351,947.57 7,179,541.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862,851.91 86,193,109.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2,243,721.44 86,440,567.64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