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10)
时间:2019-02-04 00:4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例一: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9,884.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4.42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十)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19日,共33天。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基金投资人可在募集期间到基金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基金认购手续,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请参见发售公告)。首次认购之前必须持有效证件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2日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4)认购限额 本基金募集期间内,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1,000元。 (十一)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申请款项在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募集期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数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十二)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的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