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30)
时间:2019-02-04 00:4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与公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核准或备案后2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一)H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持有人大会 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构作为本基金H类别基金份额的名义持有人,在符合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征求香港地区投资者的意见后,为H类别基金份 额投资者行使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提供服务,包括代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代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为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等。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1)A类别基金份额中的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H类别基金份额中的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方式; (2)每类基金份额中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类基金份额中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5)各基金份额类别每次每单位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金额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相应的基金份额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6)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7)A类别基金份额和H类别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时间、比例、金额上可以存在差异,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后公告;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A类别基金份额与H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 A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在2日内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H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的规定公告并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则可从分红现金中提取一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用于支付注册登记作业手续费,如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示。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或者某类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数额的,注册登记人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责任编辑:波少) |